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本院决定对周某智、郭某锋等3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孙某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3:00
听证地点:化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