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实做优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两周年之际,化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
保护我们女孩的那些事
“女孩是一首诗,春风般的温柔,夏雨般的朦胧,秋意般的矜持,冬雪般的洁白……”近日夜晚,在长岐中学女生们轻柔的朗诵声中,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化州市长歧镇派出所、长歧镇司法所、长歧镇综治办、长歧镇社工服务中心、长歧镇妇联、长歧镇团委联合举办的“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为主题的“女生课堂”正式拉开了帷幕。
课堂上,检察官小姐姐围绕青春期阶段“认识我们的身体变化”“认识我们的心理变化”“认识保护我们自己的那些事”三个内容,通过生动易懂的语言、真实鲜活的案例引导女生们明确身体界限,学习如何与陌生人接触、如何警惕熟人的不轨意图、谨慎早恋、文明上网等自我保护技巧,鼓励女生们要有拒绝被侵害的勇气和保护自己的能力。活动过程中,通过互动问答、玩游戏的方式充分调动了在场女生的积极性。在情景模拟环节,女生们更是积极踊跃上台“互飙演技”。女生们怀着极大的热情认真听讲并畅所欲言,在欢快的氛围中坦然交流平时羞于讨论的话题,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防性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与“她”共行,共护花开
5月25日上午,受化州市妇女联合会的邀请,化州市人民检察院“橘红花开”未检团队宣讲员李冬璇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为全市妇联系统作《“检爱同行——共护花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我们要做哪些事》法律宣讲,全市妇联干部410多人参加会议。
法治宣讲员李冬璇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建立起的“一般预防”“临界预防”“再犯预防”的未成年犯罪预防体系,“强制报告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告诫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四个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宝”等内容,使与会人员更好地了解正确干预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帮助、保护受侵害的未成年人。
“未”爱护行,与你“童”行
5月25日上午,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辉谋率“橘红花开”未检团队前往播扬镇江佩“童心港湾”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检察开放日活动。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法律知识启蒙课堂在儿童们响亮又深情的合唱声中如期而至。
课堂上,法治宣讲员彭锦芳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讲授身体的红绿灯区小知识,讲解两种常见的儿童性侵案件类型,同时穿插互动问答环节,还编写了一首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预防性侵拍手歌。“小背心,小内裤,不许别人摸和触;陌生人,想抱抱,大声说出我不要……”儿童们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增加了预防性侵法律小知识,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随后,“橘红花开”未检团队组织儿童们进行“桃花朵朵开”趣味小游戏,并分发实用小礼品,现场活动气氛活跃欢快。
与法同行,走出歧途
为进一步提高精准考察帮教实效,5月26日下午,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中启动“请进来”模式,在院内组织附条件不起诉人作思想汇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工代表、心理咨询师参会观摩。
会上,张辉谋副检察长表示,开展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另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力阻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王海容检察官从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案件办理和考察帮教措施等方面向与会代表们介绍该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情况。
会议中,与会代表、多名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观看了《橘红花开》未检宣传片,附条件不起诉人结合自身涉案情况,从犯罪原因、生活近况、思想动态、悔罪态度等方面进行逐一汇报。监护人也就其监护理念、监护方法等情况发言,并表示会尽责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其后,心理咨询老师为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就如何从心理角度更好实现监护帮教进行授课。与会代表纷纷对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表示肯定,并为继续做好做强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微光汇聚成星河。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会以此次检察开放日为契机,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质效,持续增强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为少年儿童在奔赴星辰大海的旅途中保驾护航。
(李冬璇、劳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