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问题,化州市检察院建议化州市农业农村局落实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民回乡种地的积极性;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农民种田效益;加强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减少土地撂荒。
化州市农业农村局整合涉农资金1284万元,争取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1500万元,以及撬动民间资本1.3亿多元投入到撂荒耕地复耕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服务站)的作用,促进土地流转“加法”效应,促使土地集中向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集中,实现农作物规模连片种植。探索“休耕轮作”模式,实现种地、养地相结合,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截至2021年5月初,化州市撂荒耕地已复耕复种1.5774445万亩,复耕率达92.85%。
化州市检察院还积极融入到化州市“灭荒行动”工作中,和化州市农业农村局一起深入田间地头督查复耕复种情况。